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1月5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交易进场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服务项目 | 1 | 肥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服务项目 | (略) |
服务期:(略)
标段划分:(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略)
3.2 地点:(略)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进行投标备案。如末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投标备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3方式:(略)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5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截止时间:(略)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评标办法:(略)
6.2 公告媒体:(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7.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
八、质疑与投诉
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略)
8.4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