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谷区(略)年争取中央资金重大项目规划谋划(略)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北京市平谷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的指示精神、集合平谷区资源禀赋优势,聚焦基础设施提升与城市更新、科技创新与未来产业、民生改善与公共服务、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区域协调与开放发展等主要领域,精准契合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重点支持方向,开展前沿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提供政策性资金申报与指导,完成采购人指定的材料的编制工作。采购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R本项目专门面向R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略)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R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3.方式:(略)
3.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3.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3.4证书驱动下载:
3.4.1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3.4.2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略)-(略)
3.4.3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注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供应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n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