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中频治疗机
1、额定输入电压AC(略)V、(略)Hz;
2、中频输出电流0mA~(略)mA;
3、整机功耗:(略)
4、电极尺寸:(略)
5、脉冲最大输出开路电压峰值<(略)V,低频单个脉冲最大输出能量≤(略)mJ;
6、频率:(略)
7、脉冲宽度:(略)
8、电疗能量数字显示范围:(略)
9、工作报停时间0min~(略)min任选;
(略)、药物导入功能分为低、中、高三档可调;
(略)、热疗功能,最高温度不超过(略)℃(单次治疗(略)min);
(略)有低频、中频、处方、按摩输出模式;
(略)、环境温度5~(略)℃;
(略)、相对湿度≤(略)%;
▲(略)、中频模式:(略)
(略)、中文操作界面,液晶显示,操作简便快捷,配有(略)英寸高档液晶触摸屏幕,各种输出信息均有显示;
(略)、具有输出过载短路保护、治疗结束报警等功能;
(略)、四通道,每通道可独立设置处方参数,独立设置治疗时间,独立调节输出电流,可对多个部位病灶同时治疗;
(略)、推车型,底部装有万向轮,移动方便;
(略)、入选国家中医管理局推荐产品。
二、脑电治疗仪技术参数
1、组成:(略)
2、神经系统疾病、神经科、精神科及康复科疾病引起的缺血性脑血管病、失眠、脑损伤性疾病及由上述疾病引起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偏头疼;
3、产品采用液晶显示屏一体推车式,四通道独立输出,
4、可同时满足四人同时治疗。
5、主机显示屏不低于(略).5寸,具备患者治疗方案储存、查询和打印功能。
6、处方模式(内置≥(略)个专家处方)和自定义模式等。
7、磁场强度:(略)
8、治疗体磁场频率:(略)
9、治疗体数量及特点:(略)
(略)、按摩功能:(略)
(略)、脉冲宽度:(略)
(略)、脉冲宽度:(略)
(略)、耳后强度1-(略)档可调、耳后频率1-9档可调。
(略)、一、二模式1HZ-(略)HZ,三、四模式(略)-(略)HZ。
(略)、治疗时间选择:(略)
(略)、整机消耗功率:(略)
(略)、具有产品监督检验院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略)、具有软硬件升级功能,可在本机上直接升级;
(略)、生产企业拥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并通过ISO(略):(略)
(略)、产品使用年限≥8年。
三、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
技术参数
要求:(略)
一、软件配置:(略)
1.应有信息管理模块、脑电检测模块、生物反馈训练模块、数据分析模块、系统设置模块、帮助模块、退出模块。
2.脑电反馈的频段可调节,从而对某一或某几频段的脑电波进行增加或减弱训练。例如对α、β、θ、SMR等波段进行分别训练及组合训练。
3.操作人员可通过服务器实时调控4套治疗终端脑电图功能(包括动画选择、难易程度、数据分析等)设置及脑电图的变化,
4.操作人员可以通过服务器统一或自由设定终端训练方式,可以方便同一类型病人统一治疗,也可以方便不同类型病人的针对性治疗。
5.服务器控制终端机上传数据至服务器,通过服务器可以查询和打印病人治疗报告等。
6.任何终端均可分离当作独立单机使用,可分配到其他分院或科室使用。
7.任何终端可同时设置不同疾病的训练方案,针对不同病症为患者提供不同的动画进行治疗。
8.在治疗过程中,所有的训练信息都会被存储,以便医生能够对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以及能够方便将前后不同训练阶段的情况进行比较,以便随时观察治疗效果。
9.具备了一个数据分析平台,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踪性记录和分析。为医师提供大量的数据,保证决策支持的正确性。
(略).可输出疗效报告、原始波形、时频分析、频域分析、趋势分析等。
(略).丰富灵活的动画种类:(略)
(略).具备在线鉴别治疗过程是否正常的功能,医务人员能准确,及时发现治疗过程中驱动动画的因素,以确保患者更好的配合治疗。
二、脑电信号传感器参数:
1. 脑电(EEG):(略)
2. 共模抑制比:(略)
3. 时间间隔:(略)
4. 高频截止频率:(略)
5.耐极化电压:(略)
6.脑电传感器可实时传输各治疗终端的脑电信号,可实时监测各终端的治疗情
况;
7. 脑电电极帽生物相容性(国家强制性必检项目):
与患者接触的材料无细胞毒性、迟发型超敏反应和皮内反应。该材料必须进行生物相容性的试验或评价。
细胞毒性:(略)
迟发型超敏反应:(略)
皮内反应:(略)
8. 使用年限:(略)
四、心理测查软件
技术参数
1、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2、心理评估量表:(略)
3、心理档案功能:(略)
4、多元化分析报告:(略)
5、危机预警:(略)
6、智能化综合分析报告:(略)
7、报告批量下载:(略)
8、系统工作效率高、网络传输速度快:(略)
9、软件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易用性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略).(略)-(略),第(略)部分:(略)
(略)、可移动服务主机1台:(略)
(略)、测试终端5台。尺寸≥(略)寸。运行内存 ≥4G,硬盘≥(略)G, 屏幕:(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作为开标期间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如未使用,备份文件不作为存档资料。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略)〕 (略)号。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4、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