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康平县地籍调查数据库整合及地籍图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名称
康平县地籍调查数据库整合及地籍图编制
★二、项目需求
一、地籍成果整理建库
收集整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调查和登记成果,按照已调查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进行分类建层,梳理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房屋权属等要素数据,统一坐标系统,形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夯实地籍调查数据底板。
二、补充完善宗地图形数据
对地籍图空白区,结合工作需要和基础条件,分类型、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地籍调查全覆盖。对已登记的,补充完善图形数据;对已调查未登记的,整理汇交调查成果;对未调查的,可采用工作底图勾绘的方法,完善数据成果。
三、地籍图编制
按照《地籍图编制技术规程(试行)》要求,以电子地图为主,生成所需比例尺的电子地籍图。
四、数据汇交
对本县地籍调查成果开展自检,按入库汇交格式形成汇交数据并经国家质检软件质检通过后向上级汇交。(略)年底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汇交,(略)年底实现国有建设用地数据汇交。
康平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单元面积约为(略)平方公里、(略)宗。国有建设用地调查单元面积约为(略)平方公里、(略)宗。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