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一、出租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的1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标的2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住宿服务或住宿或旅馆或酒店;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具有3年(含)及以上的住宿或旅馆或酒店的经营经验。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允许分租、转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略) 四、标的1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需要向出租方出具承诺书以及提交使用方案。 五、标的2按现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墙体渗漏、下水道堵塞等瑕疵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六、租赁期内,租金按月支付;标的1租金无递增,标的2租金每满三年递增5%。 七、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八、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九、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十、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十一、承租方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二、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三、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标的1-2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收取标准为成交标的首年首月租金的(略)%,封顶2万元。 十五、标的1-2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