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丹灶镇文化产业项目-特色水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
一、修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3.2投标报价-3.2.(略)如下内容作出修改,该条款其他内容不变:
修改前 | 修改后 |
(3.2)安装部分-弱电工程:(略) | (3.2)园林景观绿化:(略) |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略)年1月9日9时(略)分。
3.开标地点修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略)-4。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方式:(略) |
(略)年(略)月(略)日 |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