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就汉源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略)年1月(略)日(星期一)下午3:(略)
二、听证会地点
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三、公告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1月(略)日
四、听证会内容
汉源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
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凡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及法定住所在汉源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人员需持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合法证件于(略)年1月(略)日前到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听证会开始前(略)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四)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权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