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消费者、各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
根据(略)年佛山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部署,我区自(略)年1月1日起开展本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根据“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的政策规定,我市电动车补贴资金已于本年9月6日因资金达额停止受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我局会同税务、车管等部门按规定对在“粤焕新”申报平台提交的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进行了审核,并陆续按批次发放了补贴资金。
当前补贴活动已进入资金清算阶段。截至本公告日,仍有部分消费者的申请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被退回后仍未及时修改补正,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审定发放。为保障参与活动消费者的权益,避免丧失补贴机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需修正资料的消费者,共计(略)名,详见附件名单。
截至 (略)年(略)月(略)日,上述消费者的申请尚未按审核意见修改补正并重新提交。请各有关消费者尽快登录银联“粤焕新”平台(电动自行车焕新(略)),仔细阅读审核反馈意见,修正所有指出的问题,并务必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更正或补充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根据佛山市的统一安排,(略)年佛山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正式结束。此后,申报通道将全面关闭。为确保补贴资金能准确、及时到账,请有关消费者务必提前检查并确认所提交接收款项的银行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如状态正常、户名准确、未注销等),以避免因账户问题导致拨付失败,影响资金接收。
三、请各销售商家及时告知并指导消费者积极配合完善相关信息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略)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