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的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且{[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含)以上}资质;
③[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且{[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含)以上}资质;
④[市政专业资质(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含)以上且{[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含)以上}资质;
⑤[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且{[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含)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略)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略)
②证明材料要求:(略)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略)
注:(略)
投标人业绩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略)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略)
注:(略)
3.7信誉要求:(略)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略)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略)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或环境工程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