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法院(略)年度卷宗管理中心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选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采购内容:(略)
4.采购预算:(略)
二、采购代理费用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执行后下浮(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采用“报名资格审核 + 随机抽签”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不少于3家)进入抽签环节,最终通过公开抽签确定中选机构。
四、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代理范围:(略)
2.服务内容:(略)
五、参选资格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本次采购代理机构选取要求报名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报名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登记(提供备案登记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专业评标的能力,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和固定场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近三年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机构公章)。
(5)报名人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招标采购协会颁发的有效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人为其缴纳的(略)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材料需清晰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缴纳月份及缴费状态正常)。本项目负责人除满足上述人员全部要求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招标采购/投标协会颁发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高级)》或招标采购项目经理(负责人)能力考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人须就本项目执行期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事项出具书面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且信息一致,材料不全、证书失效或信息不符的对应人员不予认定。
(6)报名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5个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的采购代理完成业绩(需提供对应项目的代理合同、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公告、成交公告/中标公告网站截图等佐证材料);其中,至少包含1个与本项目同类型的采购代理业绩(业绩类型可涵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等法定政府采购方式;同类型业绩泛指司法机关卷宗电子化、档案管理、司法辅助事务采购等相关领域项目;佐证材料需与上述要求一致,确保业绩真实性可查)。
(7)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略)
六、报名材料的递交
1.报名材料:(略)
2.递交时间:(略)
七、资格审核认定及随机抽签流程
1.资格审核认定
报名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时间节点、条款等条件和要求,如没有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作出完全实质性响应的,均会导致被拒绝。
报名人提交的材料须完整、有效印证本公告第五条“参选资格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清单”的所有内容,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符合参选资格,进入下一随机抽签环节。本次资格认定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2.随机抽签流程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到场后,在相关人员监督下,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到场的报名人数量,向抽取箱(盒)内放入同等数量的签;
(2)按照报名人报名的先后顺序,由各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依次上台,从抽取箱(盒)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签,该签对应的号码即为该报名人参与第二次抽签的顺序号;
(3)工作人员当场公布所有报名人的第二次抽签顺序号,确认无异议后,清空抽取箱(盒);
(4)工作人员向抽取箱(盒)内重新放入与到场报名人数量同等数量的签,随后按照步骤(2)确定的顺序,由各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依次上台公开随机抽取一个签;
(5)工作人员当场公布各报名人第二次抽取的号码,按号码从小到大排序,抽取号码位列前三的报名人,依次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中选候选人;
(6)各报名人在抽签结果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7)如本次中选的第一中选候选人因故被取消中选资格,可顺延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次递补。若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均因故被取消中选资格,将重新组织下一轮抽签环节。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采购方发布的重新抽取公告为准。
八、公告发布媒介
盘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盘州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盘州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九、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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