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维修价值的2台蒸汽锅炉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1. 资产名称:(略)
2. 数量:(略)
3. 规格型号:(略)
4. 投入使用时间:(略)
5. 主要材质:(略)
6. 处置原因:(略)
7. 处置现状:(略)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参与竞价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拆卸、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能力。
3.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物拆除作业资格(或资质)证书》或同等效力的安全生产许可文件,以证明具备安全拆除作业能力。(报名时须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略)
2.竞买人需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到雁湖校区正德楼(略)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踏勘时间:(略)
4.竞价时间:(略)
5.地点:(略)
四、竞价方式与规则
1.竞价方式:(略)
2.报价与成交规则:
竞价起始单价为人民币(略)元/吨。
报价要求:(略)
成交确定:(略)
3.有效竞价条件:(略)
五、付款、履约与交割
1.履约押金:(略)
2.款项支付与结算:
成交方在完成资产拆卸、现场清理并运输后,按(实际重量×成交单价-已付押金)的金额,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学校指定账户。
3.“交钥匙”工程:(略)
六、相关要求
1.现场踏勘:(略)
2.安全与环保责任:(略)
3.纪律要求:(略)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