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河北分公司华能鼎力枣强县(略)MW风力发电项目及(略)kV外送线路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河北分公司华能鼎力枣强县(略)MW风力发电项目及(略)kV外送线路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枣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招标范围:(略)
2.2.1总体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含外送线路工程)建设所需除主要设备(风电主机、风机塔筒、GIS、SVG、预制舱、主变、箱变)外的全部其他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所有的土建、建筑工程施工,除风机主机、塔筒吊装以外的所有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各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各项专题、阶段验收、专项验收、性能检测、并网试验、竣工等验收)、各项证件及合规手续办理、各项经济技术评审,直至项目符合华能集团规定的移交生产运营条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包括全过程沉降观测测量及出具报告,对外协调、电网协调及报验等投产、验收相关费用等。
除车辆采购、风机箱变基础和升压站永久征地费用(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费用)、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智慧基建管理系统、调试数据质量监督、工程咨询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可研勘察设计费、基本预备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含设备监造费)、生产准备费、平行工程检测费、混塔监测费由发包人承担外,其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2.2设备材料采购
(1)除主要设备(风电主机、风机塔筒、GIS、SVG、预制舱、主变、箱变)外的其他设备全部由投标人采购,以暂估价的形式包含在 PC 总承包范围中,其他如属华能集团框采清单内的设备(储能设备除外)由在华能电商平台按需下单采购,但费用包含在PC合同内。具体执行方式为由项目公司、PC 总承包方和设备供应方签订三方合同,结算价格以集采和框采中标价格为准。
(2)所有设备需接受由及委托的第三方对设备的设计监督、质量监造、技术监督及调试监督。
(3)储能设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华能集团及电网公司相应标准。
(4)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不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技术协议及供应要求并满足电网并网及华能集团集控中心数据接入要求。
(5)上述除甲供风电主机、风机塔筒外的其他所有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含仓储)、保险、系统集成、成品保护、转运、安装、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6)甲供除塔筒外主机、叶片等大件设备在到达堆场后,投标人负责在主机厂家的指导和监督下装卸、存放、保管和看护设备并形成记录。投标人负责主机、叶片等大件设备的二次倒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协调、堆场至机位的道路整改、运输等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装卸、二次运输道路协调、设备卸货吊车、转运车辆、设备保管等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2.2.3现场施工
项目升压站、风电场、集电线路、外送线路、进站(场)道路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主机、塔筒吊装除外)及调试工程、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电、临时道路等)。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略)
(2)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略)
(3)施工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略)%,单位工程优良率(略)%,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创优工程为质量目标。
(4)辅助工程施工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负责承担塔筒拼接平台、吊装平台、进场(站)道路及场内检修道路、设备堆放场地、渣场、架空线路、塔基和铁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征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上财产补偿、迁坟补偿等)、青苗补偿费、迁移补偿费、临时林地补偿及恢复费用和合法依规手续办理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政策性处罚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阻工协调费用、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费用。施工过程中非吊装单位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包含第三方损失、压车费用、误工费等情况),均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投标人对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在合同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2.2.4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
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调试、集控中心数据接入、质量监督、材料检测、并网试验、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及仿真建模验证、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及土地复垦、职业卫生验收等所有的验收工作,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含专家费及必要的差旅费和餐饮费)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1)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调试、检测、试验需由招标人签订合同的,除平行工程检测费、调试数据质量监督外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费用据实扣除。
(2)投标人负责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所涉及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交接试验和专业联调,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投标人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3)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所有。
(5)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
2.2.5其他工作
投标人须配合完成(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检验、检测及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1)工程质量检查检测
a、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现场产生的费用;
b、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
c、当地电网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
(2)项目验收
a、工程启动验收
b、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
c、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d、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及土地复垦验收
e、工程消防专项验收
f、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
g、职业卫生专项验收
h、安全专项验收
i、档案专项验收
j、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k、项目竣工验收
2.2.6其他
(1)投标人配合质量监督注册,缴纳注册费用,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投标人负责办理与电网有关手续(包括与电网对接,协调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完成场站命名、图纸会审,计算保护定值,组织召开各类验收会议,协调电网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投标人负责与T接线路所属方协商沟通费用分摊事宜,并承担该部分费用,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不再向T接线路所属方支付诸如过网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如后续T接线路所属方主要求支付运维费用,该运维费逐年折现(净现值)后,自合同款项费用中扣除。
(4)投标人负责签订本项目所需的各项并网检测(包括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合同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网检测工作开展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
(5)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6)如当地政府要求提高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以节约土地资源,由此造成电网公司要求项目接入系统手续重新办理或复核或变更所需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勘测定界工作:(略)
(8)投标人负责项目全过程关系协调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协调费,征地协调费使用范围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其他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略)
(9)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距离风电场区最近的一个高速口或大件设备堆场至风机位)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林木采伐、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略))主机、叶片等大件设备到达堆场后产生的二次倒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装卸、二次运输、道路协调、设备卸货吊车、转运车辆、设备保管等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略))投标人负责大件设备堆场至风机位的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安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略))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工程及其引起的相关电网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征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地上财产补偿费,迁坟补偿费、线路走廊下方清障补偿、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
((略))投标人送出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
((略))投标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原有水系的影响,新建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水库、土地、水源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略))投标人负责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略))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略)
((略))投标人负责开展项目气候论证并取得衡水市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略))投标人负责办理各项开工合法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略)
((略))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发包人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
((略))投标人需配合协助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
((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
((略))投标人配合每月组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在监理的监督下,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参加发包人定期组织的合同履约情况检查,在监理的监督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略))质保期:(略)
((略))对本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略))投标人采购的其他系统(包含发电单元、升压站、储能等主系统和视频、消防等辅助系统)数据应按照全数据范围,无条件向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集控系统开放;投标人提供的集控中心涉网通信及接入设备应满足属地省、地调电网要求,实现华能集团全数据接入上传,集约化管理的功能;以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略))项目除工程造价咨询、设备设计质量监督、发电设备调试专项监督、初设审查、桩基础检测及其他平行工程额外检测外的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华能集团要求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中。
((略))如项目管理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金额低于可研概算金额,合同价格按照管理概算/初步设计概算较低的金额进行等比例降低。
((略))所有为满足政府政策、合法合规性及建设范围上级公司要求而采取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均不增加任何费用。
((略))任何招标范围内表述的,或虽未写明,但为满足该项目合法依规建设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即使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也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略)
①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有效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略)年第(略)号令)要求,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要求采取“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的措施,旧证要求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要求承装二级((略)千伏以下)及以上,承修二级((略)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二级((略)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略)
3.2.3人员要求:(略)
3.2.4其他要求:(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