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和3#、4#厂房装修改造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厂房和3#、4#厂房装修改造项目监理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厂房和3#、4#厂房装修改造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2#厂房和3#、4#厂房装修改造项目,分为两期实施,即一期工程为(2#厂房)装修改造,二期工程为(3#、4#厂房)装修改造工程。两期工程均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同一个监理服务范围内,即为监理人先行对一期(2#厂房)先行实施监理,待一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二期工程(3#、4#厂房)装修改造实施监理直至缺陷责任期届满,应当履行的全部监理义务履行完毕。
(二)服务期限
工程开工之日(具体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至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
(三)项目预算
R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预计约(略)万元。最高限价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略)〕(略)号文件)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略)%(计费基础为建安工程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国资委通报或行业协会严重处理;
(6)信誉要求:(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全国监理工程师证书;
(3)(略)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装修项目的建筑监理业绩;
注:(略)
3.本项目£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比选申请文件为1 套正本,2 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U盘,与正本内容一致)1套。
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R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略)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略)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特别提示:(略)
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