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关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节“2-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相关疑问。 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P(略)页“2-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中备注说明:(略) 疑问:(略) 澄清内容:(略) 2.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业绩部分”相关疑问。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略)-P(略)页: (1)其中“2.2.1分值构成”条款中资信业绩部分为(略)分,而“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条打分项共计分值为(略)分。 疑问:(略) 澄清内容:(略) 3.关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略).1合同总价、施工图预算第三方审核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相关疑问。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略)页,“本项目总设计费用以本项目工程费用预算审核价为计费基数,结合本次设计费用投标下浮率计算,计费依据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略)】(略)号文件”。 疑问:(略) 本调整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项目后续所有勘察设计费用的核算、支付等相关事宜,均严格按照《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厅头【(略)】(略)号)文件要求执行,原相关条款内容不再适用。 澄清内容:(略) 4.关于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范围的相关疑问。 因本项目未组织现场踏勘,现疑问如下: (1)是否可以提供项目沿线地质勘察资料,同时现场场平后标高能否提供。 (2)货场南路的箱涵与搅拌桩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3)当前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是否完成; (4)场东路、货场西路、王家祠路与G(略)国道的平交口设计和施工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澄清内容:(略) 招标文件仅对以上相应内容予以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