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道X(略)线龙华至莲塘段改建工程、龙门县(略)年美丽农村路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道X(略)线龙华至莲塘段改建工程(一期)和龙门县(略)年美丽农村路施工监理 |
标段(包)名称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 县道X(略)线龙华至莲塘段改建工程(一期)位于龙门县麻榨镇境内。龙门县(略)年美丽农村路位于龙门县X(略)线。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通过申请上级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县道X(略)线龙华至莲塘段改建工程(一期)位于龙门县麻榨镇境内,起点位于麻榨镇官厅村鹤眼,顺接现状X(略)线,起点桩号为K(略)+(略),路线由北向南经官厅、莲塘等村,终点位于麻榨镇莲塘村与省道S(略)交叉处,终点桩号为K(略)+(略),路线全长约4.(略)km。总体路线扩建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略)km/h,双向两车道,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路基标准断面宽7.5米。项目预算金额为(略).(略)万元,其中财政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略).(略)万元。 2.龙门县(略)年美丽农村路位于龙门县X(略)线,起点位于地派与省道S(略)平交,路线呈西南往东北走向,终点位于蓝田瑶族乡与国道G(略)平交,线路全长(略).(略)km。本项目为路面改造项目,不涉及拓宽改造,维持原有路线指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改造、交安设计、排水、绿化设计等。项目预算金额为(略).(略)万元,其中财政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略).(略)万元。 |
招标内容 | (1)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交通组织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监理人不需要组建中心试验室。 |
工期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略) |
最高投标限价 | (略)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企业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略)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累计完成不少于(略)km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标段里程不少于5km。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略)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发布公告媒介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招标人 | 龙门县交通综合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龙门县香滨东路(略)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惠州市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三环南路(略)号大坤金洲广场1栋1单元(略)层(略)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监督机构 | 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电子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人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参与开标会议,可派交易员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开标地点参与开标会议。 (3)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略)〕(略)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及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6.2条规定执行。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4)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略)〕)(略) 号有关规定执行。 (5)鉴于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小时前完成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2.交易平台 名 称:(略) 联系地址:(略) 电话:(略) |
发布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