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汉滨区江北办供水管网更新一期工程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授权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按“统招、分签”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汉滨区江北办供水管网更新一期工程总承包部使用的PE管材及管件,即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采购,入围两家供应商供应本项目PE管材及管件,采购合同由所属项目签订履约执行,相应款项由合同签订履约方支付。资金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采购范围:(略)
3、采购数量:(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期 | 品牌要求 |
1 | PE管材及管件 | 详见第六章需求计划表 | 个/米 | (略) | 施工现场 | 汉滨区江北办供水管网更新一期工程总承包部 | 合同签订日-项目竣工结束 | 日丰、格瑞派、康泰、保利 |
注:(略)
4、交货时间:(略)
5、交货地点:(略)
6、质量要求:
6.1合格、符合国标《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略)
6.2对于所供PE管材及管件:
6.2.1.原料品质:(略)
6.2.2.卫生指标:(略)
6.2.3.外观要求:(略)
6.2.4.表面质量:(略)
6.3供应商所供PE管材及管件必须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略)
6.4供应商在总承包部必须设立联系人及技术人员,总承包部在做取样试验的时候现场指导,确保取样质量无任何质量问题,若出现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返工、工期、重新招标等费用)。供应商向总承包部提供各型号液压机热熔对焊机(机架、控制箱、铣刀+提篮、加热板、液压站)不低于4台,电熔机不少于2台。
6.5全部货物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安装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
6.6供应商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乙方企业标准。
6.7供应商所供的PE管材及管件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抽检费用供应商承担,若抽检不合格,该批次检测费用及所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返工、罚款包括但不限于)均由供应商负责。
6.8供应商应随同每批货物附一份检测报告、合格证并加盖公章,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6.9质量保证期:(略)
7、计量方式:(略)
8、结算付款:
8.1结算方式:(略)
8.1.1过程中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随车票据为依据,每月(略)日前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出具一份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每月结算。
8.1.2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当月(略)日前开具与结算单相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办理挂账。
8.2付款及利息:
8.2.1预付款:(略)
8.2.2乙方应接受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2)金融产品(承兑汇票、电建融信、供应链金融),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8.2.3甲方收到业主足额付款后按该方式同期向乙方付款。按月办理结算,甲方于结算次月底前向乙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略)%,待货物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货款总额的(略)%,剩余3%的尾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乙方应提供与所供货物金额相一致的(略)%全额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发票的真实性由供货方负责。
8.2.4卖方应当理解甲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若因业主资金及甲方资金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充分理解并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因此采取停止供货、投诉及起诉等任何方式索要货款。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按照一年期单倍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除此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他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计息起止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材料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授权资料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材料使用本项目名称。
3、供应商应具有PE管及管件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提供在近年内的供货合同。(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4、本次采购PE管材及管件为同一品牌,品牌要求为“日丰、康泰、格瑞派、保利”4个品牌。本次响应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响应,如出现同一个品牌有两家以上单位响应,则该品牌单位全部响应无效,视为废标。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9、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年1月1日下午(略)点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1月4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七、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略)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略)-(略)-(略))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