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潭洋河(西冈河~六子河段)整治工程(亭湖段)已由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准予盐城市潭洋河(西冈河~六子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略)%,区级配套投资(略)%。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潭洋河(西冈河~六子河段)整治工程(亭湖段)施工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略)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略)
2.4计划工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略)
(5)项目经理要求:(略)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7)其他人员要求:(略)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略)
(9)信用等级要求:(略)
((略))施工设备要求:(略)
((略))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3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略)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略).信用等级要求 | / |
(略).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略))项规定 |
(略).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略))项规定 |
(略).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略).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略).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略).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略)、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略)%的有效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略)分,其中商务部分7分,施工组织设计(略)分,投标报价(略)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部分 | 7 | |
1 | 投标人业绩 | 2 | 投标人(略)年(略)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略)万元的水利工程【需包含闸站/水闸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略)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项目经理(略)年(略)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略)万元的水利工程【需包含闸站/水闸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要求:(略) |
3 | 项目组成员配置 | 4 |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 注:(略) (2)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具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得2分,缺任一项不得分。 注:(略) 上述人员均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略) | 暗标 |
1 |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配置计划 | 3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应具体到天),关键路径正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有力,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等的安排合理,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 5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4)水土保持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5)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略) | (1)基础工程:(略) (2)混凝土工程:(略) (3)金属结构:(略) (4)机电设备购置安装:(略) (5)房屋建筑工程:(略) (6)建筑物拆除工程:(略) |
4 | 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 | 3 |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场内道路、水、电系统布置,钢筋、木工加工场及设备仓库布置合理等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施工围堰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措施有保证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略) | |
1 | 报价得分 | (略) | ①报价得分:(略)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每低1%,扣0.5分。 注:(略) |
合计: | | (略)分 |
7.6其他内容:
7.6.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6.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7.6.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