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南海区电力管廊(一期)项目—佛山(略)千伏沥中输变电线路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施工(一标)第(略)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
一、答疑内容
1.拟派人员的职称证所对应的评审委员会为集团公司,但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之内。若该评审委员会已在该官方备案目录中登记,那么经由该委员会评审通过并颁发的相应职称,是否可被认定为符合相关的职称要求?恳请予以确认,谢谢。
答:(略)
2.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提问:(略)
答:(略)
3.普通电缆通道工程C(略)-C(略)段电缆通道沿规划平横路走线现状厂房需拆除平整场地后具备进场施工,标书编制时是否需要考虑该部分施工时间上的逻辑顺序,如需要,能否明确该段具备实施条件的时间节点?
答:(略)
4.原合同内容:(略)
答:(略)
5.原合同内容:(略)
答:(略)
6.原合同内容:(略)
答:(略)
7.原合同内容:(略)
答:(略)
8.原合同内容:(略)
答:(略)
9.原合同内容:(略)
答:(略)
(略).原合同内容:(略)
答:(略)
(略).本项目合同附件4《承包人违约责任明细表》的惩罚罚款过高,建议业主酌情降低标准。
答:(略)
(略).按照计划开工日期:(略)
</p)
答:(略)
(略).道路封闭的交通维护以及交通告示牌等的交通疏导方案必须经交警主管部门审批(发包人只负责协助),所发生的标志牌、疏导交通设施费用按审批的方案实施,超出合同清单以外的工程量,建设单位、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招标清单有相应开项,请问是否按招标清单进行报价,而非综合考虑在其他报价内。
答:(略)
(略).(略).1.1.5主要材料价差调整 如果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构成永久结构部分的清单项目(A),主要材料(B)在施工期间(C)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对比招标预算采用的信息发布价(D)浮动在±(略)%以外的,则该项材料的结算单价应按施工期间(C)对应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与招标预算采用的信息发布价(D)的价格之差,以计算材料价差的形式调整超±(略)%以外部分的价格。 (略).1.1.5.1当施工期间(C)的主要材料(B)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如发布价为区间价格则按区间最低价计算)高于招标预算采用的信息发布价(D)的(略)%时 某主要材料的价差=可直接计量的工程数量×调差消耗量×(施工期间(C)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如发布价为区间价格则按区间最低价计算)一招采预算采用的信息发布价(D)×(略)%) 请问现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略)%是否可以调整为5%?
答:(略)
(略).本工程钢筋、钢材工程量只按施工设计图中的钢筋表钢筋量计算,其它施工设计图以外的钢筋量、钢材量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建设单位、发包人不予计量及支付。请问图纸未提供钢筋表的结算是否则按图纸及相应规范计算钢筋工程量。
答:(略)
(略).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略)
答:(略)
(略).所有机械设备(含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拆费用、以及因项目征地拆迁、规划调整、重大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多次进退场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建设单位、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按照(略)定额规定大型机械安拆费应单独计算,请问是否按招标清单报价,而非综合考虑在其他报价内。
答:(略)
(略).施工时须根据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做好围蔽工作,围挡应设置工程概况文明施工、安全质量、公益宣传等广告,所需费用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施工现场围挡(略)年定额规定应单独列项计算,且本项目招标清单中也已经单列,请问围蔽是否按招标清单报价,而非综合考虑在其他报价内。
答:(略)
(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略).4条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未提及竣工验收支付节点比例,本项目竣工验收是否有支付节点?
答:(略)
(略).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而招文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备注了“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请问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仍用此格式且投标人名称及落款只写联合体成员方名称即可?
答:(略)
(略).招标文件附表九标后履约承诺书中,如联合体投标,“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填写所有联合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由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答:(略)
(略).图纸第二卷(A(略)) 隧道部分 第一册 隧道工程 隧道路由总图中显示工作井包含4C号井;但第二卷 第五册 工作井结构 图纸中未见4C号井相关图纸,请明确。
答:(略)
(略).第二卷 第一册 隧道工程 工程筹划示意图 始发、接收方向及顶管设备投入是否可自行考虑。
答:(略)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