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工业集中区核产业园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塔工业集中区核产业园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行服((略))(略)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甘肃酒泉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略)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性质:(略)
4、建设规模:(略)
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总工期:(略)
6、标段划分:(略)
7、招标范围:(略)
8、质量要求:(略)
9、资金来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略)年6月至(略)年(略)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投标单位须为进入“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 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略)】(略) 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略)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2、地点:(略)
八、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申请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 箱:(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略)
本人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略)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略)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略).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承诺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