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略)-(略)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网上比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须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略)-(略)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略)
2.交货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石木路(略)号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或比价人指定的地点。
3.交货方式:根据比价人要求分批落地交货。
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比价人要求分批完成物资的交付。项目期限共计 (略)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或者合同累计执行金额达到合同签约总价,两者中任其一条达到,采购行为终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不存在采购须知前附表第(略)条规定的限制报价的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具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且该平台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该证的“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应包含“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持证主体应为比价申请人或与比价申请人为母子公司,或与比价申请人同属同一集团体系内的公司。若比价申请人与持证主体一致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比价申请人与持证主体不一致时,比价申请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略)比价申请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授权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持证主体公章)。
5.提供电商平台网站的首页网址,该网址应与响应人提供的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截图上载明的网址一致。
6.业绩要求:
近5年((略)年1月1日至比价申请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个金额不低于(略)万的办公用品供应业绩。(以验收时间或发票最晚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或结算资料或由响应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略)
7.供应商须上传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第六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比价,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盖鲜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盖鲜章);
(5)第五章承诺函原件扫描件(盖鲜章);
(6)业绩证明材料;
(7)银行转账凭证。
(8)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截图上载明的网址、提供带网址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的首页截图。
以上资料需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系统里提交,由比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折扣率报价。如因供应商资质缺失或造假,成交后不能正常履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全额扣除比价保证金。
四、网上比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略)(略)年1月5日(略)时(略)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与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网上比价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成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略))的注册,注册成功后,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进入“公开项目报名”中报名,并下载网上比价文件电子版。
(2)比价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方式和其他任何领取网上比价文件的方式。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报价时间:(略)年1月6日9时(略)分—(略)年1月6日(略)时(略)分(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上比价项目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价人: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石木路(略)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八、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