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略)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3、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http:(略)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