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发布院内采购远程胎心监护服务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依据江门市最新发布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价格表》中规定的标准((略)元/天),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应涵盖定位、固定探头、监测、出具报告等相关人力及基础物资资源消耗。
2.供应商需列明可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
(四)采购需求:
1.合作模式:(略)
2.供应商负责以下工作:
(1)派驻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常驻医院门诊,负责日常设备管理及孕妇宣教,第三方与孕妇签订远程服务协议书。
(2)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胎心判读报告,履行危急值通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3)具备与HIS系统对接能力,确保院内医生可查阅报告。
3.服务期限:(略)
4.预算金额:(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报名所需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须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须持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互联网医院牌照(相关资质须为机构自身持有,不得借用其他机构资质)。
(二)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提供说明函);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略)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提供说明函) ;
(六)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须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公司概况;
2.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3.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4.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流程总体说明、项目情况、管理架构、达到的管理目标和承诺、制定管理制度、工作的 内容、工作程序(流程)、服务理念和目标等;
(2)针对项目特点、难点、重点进行分析和解决措施;
(3)服务人员情况:(略)
(4)应急预案、服务流程环节具体方案;
(5)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的检查;
(6)其他需要采购人配合及说明的事项;
(7)合理化建议;
(8)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5. 明细报价表;
6.供应商为完善本项目需求而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 、报名材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材料:(略)
(二)递交方式:(略)
(三)截止时间:(略)
四、现场磋商会议
( 一 )会议材料:(略)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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