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采集项目
WXSW-C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无锡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采集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便办〔(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无锡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采集项目WXSW-C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江苏公路信息化“十四五”发展纲要》、《江苏“十四五”智慧交通发展规划》、《江苏数字公路发展行动计划((略)—(略)年)》、《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征求(略)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拟组织开展无锡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采集项目工作。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WXSW-CJ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3)服务期:(略)
①第一阶段:(略)
根据无锡市公路中心实际业务需求,编制《无锡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采集应用建设方案》,并通过省中心审查。
②第二阶段:(略)
A、根据建设方案,进行普通国省道车载激光点云采集、BIM建模等工作;
B、申请空域,完成低空航摄数据采集与倾斜摄影建模;
C、成果自检,形成三维数字化模型材料。
③第三阶段:(略)
A、根据模型及相应成果数据,驻项目现场进行语义化作业;
B、系统梳理项目成果,形成最终送审成果;
C、分批次汇交送审三维数字化模型;
D、修改完善,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④第四阶段:(略)
保证路段数据与年报数据匹配,线路调整部分免费维护,保障无锡公路数据与业务对接,提供应用展示服务,实现数据汇聚和共享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和②):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应涵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等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范围须同时包含:(略)
(2)业绩要求:(略)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略)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三维数据采集建模项目或BIM技术公路应用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一个月为(略)年(略)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服务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注:(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2)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行政监督:(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编:(略)
9、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略)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地址:(略)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
①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②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工作大纲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工作大纲的所有内容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片等彩色内容,不得出现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③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④本次公告为重新招标,首次公告期间报名的单位若拟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需重新报名!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