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受象山县工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定于(略)年2月4日(略) 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略)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资产转让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二、注意事项:
1、该标的为带租拍卖,租赁截止至(略)年(略)月(略)日。买受人需承接原租赁关系至期满,且继续履行与原承租人关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2、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该标的为食品加工厂房(设施设备适用于水产品的初、深加工生产),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4、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前往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赵老师(略))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当地政府或园区的产业规划、行业准入、开发规划等条件。有意向者请实地看样(设施设备以评估报告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该地块位于象山县城南高新园(滨海工业园片区),根据《象山县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买受人须与属地镇乡(街道)、园区签订新《“标准地”协议》,详情可咨询象山县经信局或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赵老师(略))发展服务办。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略)
四、报名登记地点:(略)
标的看样地点:(略)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略)年2月3日(略)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略)
2、竞买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略)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略)
九、联系电话:(略)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https:(略)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宁波简诚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略) 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