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易扬置业有限公司由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因项目开发需要,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研究决定,同意转让扬州易扬置业有限公司(略)%股权及相应比例债权。现进行预公告,寻找股权受让人,以便与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沟通和洽谈,最终按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扬州易扬置业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C(略)RQ(略)W。公司经营范围:(略)
扬州易扬置业有限公司于(略)年取得GZ(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宗地面积(略).(略)㎡,证书编号:(略)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扬州易扬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为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略).(略)%。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略)年4月(略)日,经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研究决定同意转让扬州易扬置业有限公司(略)%股权及相应比例债权,本次股权转让最终需经转让行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1.(略)年8月(略)日,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略)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显示:(略)
2.扬州易扬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略)年7月(略)日)显示:(略)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公司的企业发展充分了解、思路清晰,具备稳步发展的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4.需独立企业法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1.标的公司不存在产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2.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事前尽职调查工作,其一旦参与报名,即应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的审计结果、评估结果真实有效,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均不得提出异议,股权及负债均以现状为准。标的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及其负担、瑕疵、政府管控、应缴税费等,均以现状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拥有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支付相关费用。
5.受让方在付清本公告及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的所有款项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在市场监督部门进行股权转让变更。
6.承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和受让资格。
7.税费承担情况:(略)
8.本次为预披露公告,最终股权及相应债权转让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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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易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