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JSZC-(略)-YKDL-X(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配备较为完善的宣教设施设备,可满足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科普体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工作职能 犯罪预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工服务、人身保护、案件受理、社会调查、成因分析、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等。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保护、维权的迫切需求。通过多个功能区的综合使用,更加人性化、专业化,全面实现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预防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询价单),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招标代理费、二次深化设计改造供货、部分施工等;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交易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