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沿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长江沿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已获得批准,招标人为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招标范围:(略)
4.合同履行期限:(略)
5.质量要求:(略)
6.最高投标限价:(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环境监理负责人):(略)
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监理负责人:(略)
5.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本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本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4)本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本单位承诺提交的所有招标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如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中标无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本单位将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包括牵头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须确定环境监理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人员。
(4)联合体单位中的工程监理单位配备的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必须写入联合体协议中。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如出现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单位的投标资格。
(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1条、第5条的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 获取时间:(略)
3.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略)
(2)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招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略)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本项目文件售价:(略)
3.4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略)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址:(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址:(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的,视为对投标文件密封、开标及唱标的过程及内容、开标记录均无异议。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略)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勘察现场:(略)
4.监督部门:(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