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运河望规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运河望规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区运河望规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审字【(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区运河望规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略) 2.2交货地点:(略)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标段划分:(略) 2.6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 3.8、当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制造商进行评标; 3.9、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3.(略)、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 3.(略)、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是退休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 3.(略)、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分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略)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