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惠州东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招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8,(略),(略)元。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承包单位要求:(略)
4.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略)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凭证,如税收完税证明等;且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授权代表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单位为投标人;若因社保部门原因无法提供近六个月证明的,可向前顺延1个月,需提供相应证明)。
5.业绩要求:(略)<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等>;若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设计的,须一并提供委托合同。】。 (2)建设施工业绩:(略)
6.财务要求:(略)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略).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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