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
标准方案》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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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略)〕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二、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省定价目录》《海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召开听证会等程序,现拟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海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略)
1.步梯楼:(略)
2.电梯楼:(略)
以上物业服务收费上限收费标准同时参考琼海市、定安县(略)年制定的保障性住房上限标准1.(略)元/月/平方米、安居房最高限价1.(略)元/月/平方米。(其他市县无参考标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为本事项实施涉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示期限
(略)年9月2日-9月(略)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下方二维码扫描识别填写问卷调查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机关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本事项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一)评估机关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办公地址:(略)
(二)评估单位
海南集德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办公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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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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