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略)年3月至(略)年8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略)年3月至(略)年8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略)年3月至(略)年8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略)年3月—(略)年8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略)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阶段,由采购人代表或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售价:(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
(二)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现场踏勘及进校报备: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需进校踏勘人员可自行预约进校;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联系人:(略)
3.地点:(略)
(四)响应文件份数:(略)
(五)其他补充说明: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 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若使用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响应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资质、证书的延续以相关国家、省、市规定为准,如有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编入响应文件。
3.根据建办市〔(略)〕(略)号文及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提供有效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证书。否则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5.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响应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