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定价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受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召开凯里市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及代表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二、听证项目
凯里市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三、调价方案
方案一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居民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价由2.(略)元/立方米调整为2.(略)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略).(略)%,各档水价比价关系按1:(略)
第一阶梯水量每户年用水量在 (略) 立方米或每人每年(略) 立方米及以下,水价为2.(略)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水量每户每年用水量在(略)-(略)立方米(不含(略) 立方米,含(略)立方米)之间或每人每年 (略)-(略)立方米(不含(略) 立方米,含(略) 立方米)之间,水价为3.(略)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水量每户每年用水量在(略) 立方米(不含 (略) 立方米)以上或每人每年(略) 立方米(不含(略) 立方米)以上,水价为7.5元/立方米。
执行周期。兼顾季节性用水差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以年(即每年1月1日至(略)月(略)日)为执行周期,未超出第一级水量的部分年度内可以跨月结转计算,保证居民用水户第一级水量的充分使用
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照第一、二阶梯价格算术平均值确定。
2.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用水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内水价由3.(略)元/立方米调至3.(略)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略)%,各档水价比价关系按1:(略)
基本水价:(略)
第一档水价:(略)
第二档水价:(略)
第三档水价:(略)
各行业用水定额由市自来水公司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略)/T (略)-(略))规定的行业用水标准核定。
3.特种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是指洗车用水,高档洗浴、桑拿、足浴及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用水,饮用水制造行业用水,各档用水具体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内水价由9.(略)元/立方米调至9.(略)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6.7%,各档水价比价关系按1:(略)
基本水价:(略)
第一档水价:(略)
第二档水价:(略)
第三档水价:(略)
特种用水范围内的行业用水定额由市自来水公司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略)/T (略)-(略))规定的行业用水标准核定。
按以上方案调整平均供水价格为:(略)
以上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不计入自来水价格)。
方案二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居民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价由2.(略)元/立方米调整为2.(略)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略)%,各档水价比价关系按1:(略)
第一阶梯水量每户年用水量在 (略) 立方米或每人每年(略) 立方米及以下,水价为2.(略)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水量每户每年用水量在(略)-(略)立方米(不含(略) 立方米,含(略) 立方米)之间或每人每年 (略)-(略)立方米(不含(略) 立方米,含(略) 立方米)之间,水价为3.(略)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水量每户每年用水量在(略) 立方米(不含(略) 立方米)以上或每人每年(略) 立方米(不含(略) 立方米)以上,水价为7.(略)元/立方米。
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照第一、二阶梯价格算术平均值确定。
2.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用水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内水价由3.(略)元/立方米调至3.(略)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略)%,各档水价比价关系按1:(略)
基本水价:(略)
第一档水价:(略)
第二档水价:(略)
第三档水价:(略)
各行业用水定额由市自来水公司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略)/T (略)-(略))规定的行业用水标准核定。
3.特种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是指洗车用水,高档洗浴、桑拿、足浴及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用水,饮用水制造行业用水,各档用水具体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内水价由9.(略)元/立方米调至9.(略)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略)%,各档水价比价关系按1:(略)
基本水价:(略)
第一档水价:(略)
第二档水价:(略)
第三档水价:(略)
特种用水范围内的行业用水定额由市自来水公司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略)/T (略)-(略))规定的行业用水标准核定。
按以上方案调整平均供水价格为:(略)
以上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不计入自来水价格)。
四、成本监审的依据和结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贵州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略)年版)》《贵州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供水企业上报的三年平均供水总成本为(略).(略)元,经审核,核减三年平均总成本-(略).(略)元,核定数为(略).(略)元。
供水单位定价成本=供水定价总成本÷核定供水量
=(略).(略)÷(略).(略)=2.(略)元/立方米
综上,三年平均单位供水成本上报数为3.(略)元/立方米,核减-0.(略)元/立方米,核定数为2.(略)元/立方米。
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
见附表
六、新闻媒体
市融媒体中心
特此公告。
</p)
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