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条件供地。 2.上述地块绿地率:(略) 3.上述地块建筑密度:(略) 4.上述地块建筑限高:(略) 5.上述地块支付地价款期限:(略) 6.上述地块动工期限:(略) 7.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珠自然资斗工(略)-(略)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签订《监管协议》,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标的,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转让全部或部分用地及地上所建建筑物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合同》《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并须与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按照受让建筑面积比例履行《合同》及《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及承担违约责任。 9.竞得人在竞得地块上经营开发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及斗门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要求。 (略).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略).竞得人在办理上述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为开发本宗地首次成立其持有(略)%股权(全资)的单项开发公司的,竞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可直接变更登记至该单项开发公司名下,由该单项开发公司承担《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视为同一合同,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略).上述地块的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略) (略).竞得人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共同协商,以保证国家文物的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略).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