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鼓楼中医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金额 (万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台/套) | 单台设备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略) | 中医体质辨识仪等 | (略).(略) | 1-1 | 中医体质辨识仪 | 1 | 7 | 否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1-2 | 中医经络穴位检测仪 | 1 | 9.8 | 否 |
1-3 | 智能中医诊断系统 | 1 | (略) | 否 |
1-4 | 中频干扰电疗仪 | 1 | 6.5 | 否 |
1-5 | 低频交变磁场治疗机 | 1 | (略).5 | 否 |
1-6 | 康复手关节松动训练器 | 1 | (略) | 否 |
1-7 | 超声骨动力设备 | 1 | (略) | 否 |
1-8 | 等离子射频手术系统 | 1 | (略) | 否 |
1-9 | 监护仪 | 2 | 9 | 否 |
1-(略) |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1 | (略) | 否 |
1-(略) | 中央监护站 | 3 | 6 | 否 |
1-(略) | 监护仪 | (略) | 2.4 | 否 |
1-(略) | 生物显微镜 | 1 | 2.5 | 否 |
1-(略) | 电子皮肤镜 | 1 | (略) | 否 |
1-(略) | 紫外光治疗仪 | 1 | (略) | 否 |
1-(略) | 短波治疗仪 | 1 | (略) | 否 |
1-(略) | 光子治疗仪 | 1 | 3.5 | 否 |
1-(略) | 射频治疗仪 | 1 | (略) | 是 |
1-(略) | 全自动光学生物测量仪 | 1 | (略).(略) | 否 |
(略) | 电热针治疗仪等 | (略).(略) | 2-1 | 电热针治疗仪 | 2 | 2.(略) | 否 |
2-2 | 人工智能辅助心理测评舱 | 1 | (略).(略) | 否 |
2-3 | 数字化X线摄影 | 1 | (略) | 否 |
2-4 |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 1 | (略) | 是 |
2-5 | 双极等离子电切镜系统 | 1 | (略)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2对于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且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可投标人自行拟定。如是境内总代理提供的授权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代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8其他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密封的纸质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审,纸质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项目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7)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
2.所属行业:(略)
3.投标保证金需响应政策要求:(略)
4.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