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委托,就(略)年石湫街道市政公共设施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略)年1月9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略)
5、项目地点:(略)
6、项目周期:(略)
7、项目需求:(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略)个月(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可以不提供);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现场考察:(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