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址:(略)
3.项目内容:(略)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略)
5.服务期限:(略)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与分包;
7.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活动。
7.3 凡两家或以上比选申请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略)
7.4 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比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4日,上午9:(略)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邮箱(略)@qq.com、加盖公章、PDF格式):
2.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若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2 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违法和失信行为截图,加盖公章。
2.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件标题为:(略)
2.6 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网址:(略)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