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便携制卡机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便携制卡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略)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1个品类,中标1名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略)万元。
标包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含税)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价格权重 |
1 | 便携制卡机 | 4台 | 4.5万元/台 | (略) | (略)% |
注:(略)
(二)服务地址:
县市 | 供货地址 |
瑞安市分公司 | 浙江省瑞安市松桥路(略)号 |
永嘉县分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环城西路(略)号 |
苍南县分公司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略)号 |
平阳县分公司 | 温州市平阳县细龙路(略)号 |
(三)供货期限:(略)
(四)投标报价:(略)
(五)本项目须提供样品:(略)
(六)需求单位:(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提供的制卡设备须具有温州市社保入围资质。
四、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类似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如为框架协议的,则还须提供协议对应的结算单据)。
五、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略)
2、标书售价(元):(略)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注:(略)
(2)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3、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及线下纸质投标方式):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略)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略)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略)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略)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开标:
1、开标形式:(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4、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略)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
交付方式:(略)
收款单位(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十、其他事项: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