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印发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奖补,出资比例为国家级高速公路为企业自筹(略)%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政奖补 (略) % ,省级高速公路为企业自筹(略)%,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效率和出行服务水平,加快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项目落地,依据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局《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开展收费站升级改造、高速公路智慧扩容、外场监测提升、道路轮廓增强提升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略)
2.3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至项目通过交(竣)工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和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为3 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目资质、业绩、信誉资格要求。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略)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略)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
邮政编码: | (略) | 邮 政 编 码: | (略) |
联 系 人: | 张朝阳 | 联 系 人: | 曲平、郭郁文、李银桂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略)-(略)、(略) |
传 真: | / | 传 真: | (略)-(略)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liyingui@tcicc.com.cn |
| | | (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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