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澄清事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 删除“(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此项内容。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 | 1、资质要求:(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 1、资质要求:删除“(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此项内容。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部分 |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桂建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的扫描件)。 |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桂建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等的扫描件)。 |
4 |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略)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略)]5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以外新增检测场所的,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核定。已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通过入桂备案的检测机构,即可在广西区域内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4、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略)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略)]5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以外新增检测场所的,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核定。已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通过入桂备案的检测机构,即可在广西区域内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
6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略)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7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