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略)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相当于租赁合同首年6个月租金的数额。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提前或违约解除合同的行为,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不予退回。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
租赁期限 | 5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 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略)万元;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 不接受联合体竞租;4.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 意向承租方的报名资格由出租方进行最终审定。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6.与南宁建发集团(含所属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没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或没有被列入南宁城投集团(含所属公司)竞价黑名单的证明文件;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8.现场勘察确认书;9.租赁场地的建设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用途、施工计划、资金保障措施等。(略).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每个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不低于3个月的租金,后续租金原则上按3个月支付一次,且缴纳时间需提前5天,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3、地块租金包含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税金由出租方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随租金据实收取;承租人承担该场地的物业管理费(若有)、水电费、卫生费及从事经营活动应缴纳的税和费等相关费用;政府部门因承租人使用经营该场地而收取的一切费用也由承租人承担。4、租赁期限为5年,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场地移交单第二日起计出租日期,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地块租赁期内给予承租方1个月建设、招商免租期。具体实施方式为按土地现状进行出租,地上附属构筑物及配套基础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投资建设。5、该地块为南宁建发集团名下融资用地,其权属或用途可能因政府规划调整、财政资金安排、公共利益需要、企业战略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届时南宁建发集团可无条件终止合同,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搬迁损失、固定资产投资损失等,且无权主张补偿。6、在租期内,若遇到地块被政府征收以及企业经营生产发生变革及其他不可抗力或该地块另有他用的情况,则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权提前(略)日向承租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书,承租方在接到南宁建设发展集团的通知后(略)天内搬离租赁场地,交还场地。承租方不得视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此种行为为违约,南宁建设发展集团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入损失,建筑物、构筑物损失,预期受益等)赔偿、补偿责任。承租方逾期搬离场地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场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物品等所有权,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权在 (略)天搬离期满后自行处置且无需负担任何的赔偿、补偿责任。7、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8、原则上保留场地内原有市政排水设施(如涵洞、明沟等),承租方如需调整或接入市政管网的,要求做好给排水、排污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同时报甲方备案。严禁雨污混接,污水严禁排入河道、水塘。9、承租方应当守法经营,应依法办理各种经营许可证照,依法利用、依规管理管护地,临时性设施管护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管护,严禁在场地内从事与规划用途无关的行为。该范围内的场地及承租方建设的临时设施,承租方只能作管理办公室、厕所、堆场等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场地及场地内建筑物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场地及场地内建筑物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略)、承租方在场地租赁使用期内投资建设建构(筑)物,须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立项报批、设计、施工、检测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执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略)、承租方应按实际使用功能及建筑设计、施工规范,完善建筑结构、使用功能、消防等安全设施,落实“三同时”制度,保障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用,切实履行建构(筑)物安全主体责任。(略)、承租方必须按照所从事行业管理要求自行办理承租场地在消防安全、工商、税务、市政等所有与经营行为有关的手续,尤其是特种行业的须取得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及经营。(略)、承租方作为场地实际使用及管理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因未履行主体责任引发的后果承担责任。(略)、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电话:(略)(略)、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1,(略),(略).(略)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1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 号 |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现场勘察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