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茨沟镇(略)年重点工程配套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滨区茨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整合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项目投资总额:(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 标段划分:(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且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企业资质信息、财务状况、相关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投标受限人。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略)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略) 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汉滨区茨沟镇人民政府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