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巨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塔前镇虎山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审核的报告》(塔政〔(略)〕(略)号)、《关于申请巨口乡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审核的报告》(巨政〔(略)〕(略)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塔前镇虎山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和巨口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案(详见附件1)。
请相关乡(镇)认真按照《一般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以及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略)
2. 一般债项目实施方案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延平区一般债项目批复表
单位:(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补助环节 计划投资 | 补助资金 | 补助环节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塔前镇虎山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 | 塔前镇 | (略) | (略) | 1.虎山村蚊子石水质整治项目,主要包含建设生态护岸(略)米、步道(略)米、仿古太阳能路灯(略)个、跌水及景观节点各一处,清淤疏浚约(略)立方米、新建荷花池1处约(略)平方米、水尾宫廊桥区域改造生态滤坝1处、村庄内改造氮磷拦截生态沟渠约(略)米、建设三级沉淀池4处; 2.对前期已制定的村庄规划进行调整; 3.购置垃圾转运车1辆,小型挂桶式垃圾车1辆。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补助环节 计划投资 | 补助资金 | 补助环节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2 | 巨口乡余西村岭根片道路提升 | 巨口乡 | (略) | (略) | 路线总长(略)m左右,宽6.5米,并对该路段路面、路基排水、交通安全设施。 1.计划新建水泥路面(略)米,加铺(略)米,平交口等路面部分。 2.预计排水管(略)m左右。 3.土方填筑。 4.其他标线标志护栏。 5.跌水井等。 | |
3 | 巨口乡余西村、馀庆村沿线专项提升 | 巨口乡 | (略) | (略) | 道路沿线多处挡墙立面提升、沿线花化彩化专项、照明灯牌、文化氛围营造、沿线布置网红小品等;赤门到巨口沿线设置部分照明路灯及道路反光标识。 | |
4 | 巨口乡余西村、馀庆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巨口乡 | (略) | (略) | 1.岭根旧礼堂及周边古厝进行改造,融合游客接待、文创展销、乡咖茶饮、非遗体验、多功能活动及稻田观景等功能,打造传统与现代交融的乡村活力中心。 2.部分导游指示牌的修复完善。 3.文化墙建设及礼堂周边环境提升。 4.配备部分垃圾桶。 5.两辆巡检电瓶车。 | |
合计 | (略) | (略) | | |
附件2
一般债项目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同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缩小城乡差距,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一般债资金由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会同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建设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景观带”建设等。
二、项目建设期限
(略)年(略)月—(略)年(略)月。
三、项目申报与实施
(一)项目申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项目单位确定实施方案,填写申报书,提出具体实施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上报区委农办审核。
(二)项目公示。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在延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公告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略)天。
(三)项目批复。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由区委农办批复。
(四)项目实施。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抓紧做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项目单位应提供项目前、中、后对比照片等资料,提供完整的原始凭证。
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一)项目验收。建设单位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初验合格后,提交区委农办。由区委农办组织对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并在政府网站公示。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项目单位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重新核验。
(二)资金拨付。资金采取按进度验收拨付办法进行。
五、项目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资金持续发挥效益。同时,要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财务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建好财务账务,实行专账管理。一般债资金使用情况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审计、纪检监察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监察等工作。
(三)严肃纪律要求。乡(镇)、项目村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要求,务必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请纪检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收集整理项目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如果出现错补、漏补等情况,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