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受滁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将于(略)年1月6日(略)时(略)分(此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接收)在滁州市城市管理局(略)楼会议室(凤凰东路(略)号)对出让滁城道旗、桁架广告资源并营造节日气氛项目进行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资源及营造气氛要求
1.出让资源包括道旗和桁架,道旗位于滁城主要道路(丰乐大道、花园路、天长路、明光路、凤凰路、会峰路等,具体以宣传需要及市城管局审批为准)约可设置道旗约(略)个;桁架位于滁城出入口、道路交叉口广场等约(略)处。(见附件,具体以宣传需要及市城管局审批为准)
2.营造节日气氛具体要求:(略)
道旗和桁架的设置参照效果图设置,灯笼墙公益桁架要求不少于(略)个,市政府广场1个为全公益桁架,其他桁架公益广告面积不得小于(略)%,点位、尺寸样式参照往年相仿设置(见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宣传要求调整或调增,要体现欢乐祥和喜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出让滁城道旗、桁架广告资源并营造节日气氛,竞价人应按公告约定的内容依法租赁,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合同约定事宜,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招标方将相关竞得人上报监管部门并纳入信用管理,同时不得再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招投标活动。
3.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价须知
1.出让滁城道旗、桁架广告资源并营造节日气氛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道路丰乐大道、花园路、天长路、明光路、凤凰路、会峰路等。
2.广告资源使用时间:(略)
3.付款方式:(略)
4.请竞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相关内容,合理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招标人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四、竞价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竞价起始价:(略)
2.投标保证金:(略)
五、本次项目由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略)元,由竞得人支付。
六、本协议未明确事宜
按交易公告执行,交易公告没有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竞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书;
2.竞价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竞得人必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略)
八、公告期限及竞价时间
1.公告时间:(略)
2.竞价时间:(略)
九、咨询及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1 月6日(略)时(略)分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招标方联系。
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交易公告相关内容及条款。如因中标人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中标后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或招标方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勘察或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导致的所有损失。
十、竞价人确定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竞价起始价:(略)
超过符合要求的三家报价最高价者中标,如两家转入竞争性谈判,如一家转为协商出让。
十一、特别提醒
1.请竞价人仔细阅读竞价公告,滁州市城市管理局和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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