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略)年度通州区政务外网互联网接入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通州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承载着区政府及各委办局、乡镇街道(略)多个节点的所有互联网访问业务,是区政府及各委办局访问互联网的网关出口(区政务外网终端用户(略)余台),是互联网用户访问区政务网站的入口,也是部分政务信息系统对外提供服务出口。通州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分别租用联通、移动、电信、歌华四家运营商互联网出口链路,每条链路1.2G带宽,共4.8G带宽。并由联通、移动、电信各提供一条(略)兆带宽的SDH以太网VPDN服务线路和必要的短信服务,供通州区移动政务办公平台使用。SDH以太网VPDN服务线路是移动终端进行政务移动办公服务链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营商提供的短信服务,用于移动办公系统终端接入身份验证等应用使用。本服务项目是通州区政务信息化基础支撑项目,逐年延续,本次采购内容为(略)年度通州区政务外网互联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服务项目是通州区政务信息化基础重要支撑环节,是延续性项目。区政务外网核心链路的备份和汇聚节点都在歌华机房,备份链路启用时的互联网带宽保障就是歌华链路,原有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地址已分配或映射绑定到区内各委办局政务业务系统,相关互联网地址已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无法随意变更,沿用之前各运营商分配的互联网地址,可以保持通州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链路负载的稳定性,减少各委办局业务系统因绑定的出口地址变更带来的系统不确定性访问故障,保持区内各委办局业务系统与市、国家平台的一致性。本项目是上一年度通州区政务外网互联网服务项目的延续,为保证项目的无缝对接、延续性和安全性,保证项目进度,应由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略)年度通州区政务外网互联网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略)号(略)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略)号4层(略))
三、公示期限
(略)-(略)-(略) 至 (略)-(略)-(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略)年度政务外网互联网接入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pdf.pdf
(2)单一来源论证会+签到表(1).pdf.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