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专门矫治教育场所建设项目-变电站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专门矫治教育场所建设项目-变电站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1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内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质量要求:(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地点:(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略)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谈判时供应商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略)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磋商当日,供应商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响应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