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保险人)应当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配置专业的服务人员,执行(略)小时医疗纠纷应急处理负责制,确保能够向采购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二)投标人应当配置专业人员完成医责险理赔核定工作,提供专业的一对一理赔协助服务;
(三)投标人应当在合同期限内提交专业的医院保险风险管理建议书,开展风险调查、识别、分析与评估等工作;
(四)投标人受理案件后须协助配合采购人收集案件相关材料,不能因索赔资料不完整而对案件减赔或拒赔;
(五)投标人收到案件索赔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损报告,重大疑难的特殊案件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六)投标人应当参与案件处理、材料整理、完成理赔等工作;
(七)投标人应当执行由第三方出具的案件处理意见书;
(八)投标人应当每月向医院通报案件理赔服务的进展情况;
(九)合同期限内发生的纠纷案件如通过医患双方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途径而解决,则投标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期限内理赔结案;
(十)通过医患双方自愿协商和解达成一致的案件,且赔偿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在被保险人提交医患双方和解协议等材料后,保险人应当在收到医患双方和解协议等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纠纷案件,如理赔结案后患方因后续治疗、遗漏未主张的费用等情况再次提起赔偿请求,经法院判决确定应当由被保险人继续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因患方再次提起赔偿请求而产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费用,保险人亦应当履行理赔义务。
二、保险方案要求
(一)保险期限:(略)
(二)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外请医务人员)赔偿限额
1.年累计赔偿限额:(略)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略)万(损失金额的(略)%免赔);
3.每位患者赔偿限额(略)万(损失金额的(略)%免赔);
4.累积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略)万;5.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所发生的法律费用(包括尸体病理解剖费、事故鉴定费、专家咨询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均应当由保险人负责理赔。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