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曹李沟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曹李沟整治工程)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豫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规模与内容:(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总投资额:(略)
2.6、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2.7、招标范围:(略)
2.8、质量要求:(略)
2.9、计划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且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作出书面承诺);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其他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略)
3.6、财务要求:(略)
3.7、信誉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情况(查询渠道:(略)
以上查询内容提供网页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9、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4.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4.5、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略)
5.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否则视为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略)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3、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略)
(2)线下:
采购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