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年度常规检测、第三方抽检及复检
战略合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略)
采购人(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略)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 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略)-(略)年度常规检测、第三方抽检及复检战略合作 |
采购背景 | 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为监管项目现场使用材料,严防材料质量隐患,保障工程整体品质,现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略)-(略)年度施工企业/物资公司常规检测、第三方抽检及复检等战略合作竞争性磋商。 |
采购内容 | 常规检测、第三方抽检及复检 |
战略合作期限 | 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略)年(略)月(略)日 |
磋商编号 | JC-(略)-(略)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截止期后(略)日 |
估算金额及限价 | 1、估算金额约(略)万元,估算金额仅为战略合作期限内预估检测工作量,不能作为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检测工作量。采购人对检测工作量不予承诺,磋商供应商的成交下浮率不随工作量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作量差异。 2、磋商供应商根据苏价服((略))(略)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限价清单(另附,详见附件2),填报固定下浮率,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略)%,否则为无效报价。 |
评选原则 | 1、战略供应商家数:(略) 2、基准下浮率原则:(略) 3、磋商原则:(略) 4、落地实施方式: (1)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履约能力评估且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按照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2)待具体项目实施时,需求方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随机抽签选择检测单位并签订检测合同(备注:(略) (3)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供应商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资质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本项目禁止挂靠、转包,若发现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单位行使民事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取消其磋商资格且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其报价下浮率不得纳入基准下浮率计算范畴。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不同战略合作单位实际负责人受同一实控人控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略)年(略)月1日至今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略) 提醒:(略) |
报名时间、方式 |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s:(略) 2、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s:(略) 3、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略) |
进度要求 | 报告出具时间以业务委托单要求为准 | 质量要求 | 根据国家规范标准、现行材料检测规范检测,并出具客观公正的检测报告 |
资料费 | / | 磋商保证金 | (略)元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
响应文件份数 | 至少壹份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创智大厦(略)会议室 |
响应截止时间 | (略)年1月 8 日(略)时(略)分 |
竞争性磋商时间 | (略)年1月 8 日(略)时(略)分 |
竞争性磋商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创智大厦(略)会议室 |
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略) |
投诉电话 | (略)-(略) |
| | | | | | | |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略)
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3、本项目采用第三方平台(E交易、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略)年 1 月 6 日 (略):(略)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磋商日期 1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略)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④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副本)
⑤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及(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⑥(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材料检测或抽检业绩合同至少一份(相关证明材料:(略)
(2)响应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承诺函
(七)报价
1、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报价采用固定下浮率,磋商供应商根据苏价服((略))(略)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限价清单(另附,详见附件2),填报固定下浮率,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略)%,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商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及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人工费(人员各项费用)、材料费、检测设备费、检测、出具报告及报告快递费、管理费、保险费、规费等完成委托范围内全部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一切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本次估算金额仅为战略合作期限内预估检测工作量,不能作为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检测工作量。采购人对检测工作量不予承诺,磋商供应商的成交下浮率不随工作量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作量差异。
2、限价:
磋商供应商根据苏价服((略))(略)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限价清单(详见附件),填报固定下浮率,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略)%,否则为无效报价。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3、磋商保证金金额:(略)
4、项目名称:(略)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6、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略)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如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候选人无故放弃成交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或者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战略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响应的;
(6)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截止期
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截止期。
3、超过响应截止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响应截止以后,在响应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十三)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2、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略)
(2)符合性审查:(略)
4、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限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8)报价固定下浮率小于限价下浮率;
(9)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略))经澄清后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略))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略))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略))经澄清后仍未提供(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略))不同磋商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一致的;磋商供应商报名IP地址相同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选原则(详见前附表)
7、成交结果及公告
(1)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业绩合同等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如需考察核实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等)的,若经考察综合评估,第一成交候选人可能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增加履约保证金等增信措施,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3)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8、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成交供应商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9、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2)履约保证金的增补:(略)
(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略)
①战略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战略框架协议或拒绝签订检测合同(如需)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检测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业务并提供检测报告,每延误1天,则按延误天数承担(略)元/天逾期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延误时间达2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③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出现一次扣(略)元,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
④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结果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检测结果错误,出现一次扣(略)元,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
⑥项目履约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检测数据失误、结论错误或未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损失部分试验费外,须承担因成交供应商检测质量问题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⑦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在自身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超出资质范围的检测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并经采购人确认,若成交供应商转包或违法分包检测业务,出现一次扣(略)元,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
⑧项目履约过程中,由于技术进步、新材料的应用和工程检测要求的提高,可能会新增检测项目和内容以及采购人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新增检测项目和内容,成交供应商恶意拖延或不进行检测,出现一次扣(略)元,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
⑨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过低、市场询价意见不一致等理由拒绝履约或拖延服务,或者因为工作量差异要求调整价格,出现一次扣(略)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⑩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对检测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意外泄露。若成交供应商泄露保密信息,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采购人如因服务质量及延误检测报告原因与成交供应商提出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成交供应商拒绝交接以及办理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手续,每延误一天,则按延误天数承担(略)元/天逾期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略)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收到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投诉达到2次并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如有),并按(略)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略)
(略)、合同签订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略)
(2)检测合同的签订:(略)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用的技术规范
1、现行检测标准
2、现行质量验收规范
3、现行质检验收规定
二、合同主要条款概述
1、实施方式:
(1)待具体项目实施时,需求方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随机抽签选择检测单位并签订检测合同(备注:(略)
(2)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2、结算方式:
(1)需求方通知检测单位办理结算、开票、付款。
(2)按审定合格的已完工作量及成交固定下浮率按实结算。清单外检测内容按市场价询价(市场询价不计下浮),成交供应商不能因市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项目检测进度。
(3)成交供应商报送两份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报需求方,按公司相关制度结算。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及需求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所有涉及结算的业务委托单必须由需求方签字、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合同签订主体,再由合同签订主体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需求方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若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3、付款方式:
(1)每半年付款一次,每年6月和(略)月的(略)日前提交当期已完合格工作量的付款资料,经审核后次月月底付至已完合格工作量的(略)%且不超过合同价。
(2)以上各阶段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意付款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付款方无需承担贴息费用。对账周期内检测费用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即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定后即按审定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付款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付款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付款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付款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付款方损失。同时,付款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3)如税率遇政策性调整,则税前价不调整,税后价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
4、质量要求:(略)
5、战略合作期限:(略)
6、进度要求:(略)
第三章 战略框架协议及检测合同(详见附件1)
第四章 限价清单(详见附件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报名下载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