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略)年地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东站食堂)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略)年地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东站食堂)二次,项目编号:(略)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略)
1.2、资金来源:(略)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1名供应商,预估采购金额(略)万元/2年(含税)。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需求数量 | 采购限价 |
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略)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东站食堂) | 厨师 | (略) | (略).5元/小时 |
厨工 | (略) | (略)元/小时 |
保洁 | 2 | (略).5元/小时 |
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二)报价:(略)
(三)合同周期为2年,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若采购方及采购方上级单位集采完成,采购方有权无责终止该合同。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略)万元。需求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略)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四)需求单位:(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略)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略)
注:(略)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略)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略)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略)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
6.1 开标形式:(略)
6.2 开标时间:(略)
6.3 开标地点:(略)
6.4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邮 编:(略) |
项目负责人:(略) |
项目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子邮件:(略) |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