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湖大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药湖大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招标控制价:(略)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2.6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略)〕(略)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方提供。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7)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略)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注:(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投标时,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来确定。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盖章签字之处,由牵头方提供即可。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1 月 5 日起至 (略) 年 1 月 (略)日前(北京时间,下同)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1 月 (略) 日上午 (略) 时 (略) 分,开标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略)
7.有关说明
7.1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7.2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略)
7.3 根据上级审查要求,该项目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业主单位汇总相关设计资料,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9.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9.3 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